一、学生因病无法上学而需要休学的,须持下列材料,到区、县(市)教育局办理休学手续:
1、市级或市级以上医院(郊区、县的普通高中学生申请休学者须持区、县级或区、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诊断书注明的休息日期须达到三个月以上,同时要提交医院的病志、化验单、交费收据等证明材料;
3、区、县(市)教育局的审核意见。 学生休学期间如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取消复学资格。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期限为一整年,不得提前复学。学生在高中就读期间只能休学一次,休学期满不能复学者,到毕业年度随班肄业,发给肄业证书。毕业年级学生参加会考全部科目考试后,不准休学。
二、普通高中复学 学生休学期满需要复学,须持下列材料,到区、县(市)教育局办理复学手续:
1、市级或市级以上医院(郊区、县的普通高中学生申请复学者须持区、县级或区、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康复证明;
3、区、县(市)教育局的审核意见;4、休学申请书。 学生复学后进入下一年级就读。休学前已经参加的会考科目考试,成绩仍然有效。
d在允许修业年限内,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可适当延长,但累计不得超过两年。
当然可以休学,不过要走程序,写好申请,审核通过后,才能休学,具体咨询一下学校或当地教育局。一般流程:
想办理休学证明,家长要第一时间要告知孩子所就读的学校领导,向学校领导提交个人休学申请书,说明休学的原因,顺便也可以咨询一下是否符合休学的条件。
在告诉学校领导后,学校会给家长三份学生休学申请表,家长按照要求内容认真填写,也可以让学校老师代替填写。
孩子生病或意外伤害需要休学,必须有医院的诊断书,诊断书需要县级以上医院开具,乡卫生所的无法证明,诊断书需要说明治疗或休息的时间,休学至少需要三个月以上的时间才可以办理休学证明。
家长拿着孩子的医院诊断书和休学申请表到孩子所就读的学校进行盖章,领导签字批准,领导会进行审核,特别是审核诊断书的内容。
学校领导签字盖章后,拿着申请休学的材料等到本县教育体育局的学生学籍管理科室进行审批,再签字盖章,并留一份休学申请表在县学籍科室,让县学籍管理员网上进行审核。
家长拿着县教育局盖章后的休学申请表和医院诊断书到孩子就读的学校,找孩子学校的学籍管理员再进行网上学籍提交申请,对学籍进行备注说明,是休学,休学申请表和诊断书一块交给管理员就可以了。
待孩子需要入学的时候,家长要记着到学校的学籍管理员那里进行学籍更改,去掉休学备注,然后按照正常时间入班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