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省政府近日批复同意筹建湖北体育高等专科学校,筹建期为1—2年。
批复明确,湖北体育高等专科学校由省体育局举办,为以实施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为主的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批复要求,省体育局要加强对学校筹建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明确发展规划和目标定位,制定并落实支持学校建设发展的扶持政策,切实帮助解决在筹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学科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办学条件,尽快达到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
省教育厅要积极支持学校筹建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帮助做好筹建、申报及评估工作,适时组织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现场考察评估。筹设期内,办学条件达到标准,由省教育厅和省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程序向省人民政府提出正式设立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