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湖北成人学历报名中心(成教edu),学习课程顾问将给你带来便捷的学历提升服务!
你的位置:成教edu > 成人学历 > 湖北:学校不得向有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采购食品

湖北:学校不得向有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采购食品

https://www.chengjiaoedu.com - 成教edu | 阅读次数:1257

  新华社成都1月4日电(记者 吴晓颖)学校食堂不得营利,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原则上自主经营;学校不得向有食品安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采购食品……记者从湖北省政府获悉,为进一步确保校园食品安全,该省正式出台《湖北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据悉,该办法适用于湖北省内的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依照执行,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要求,学校食堂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营利。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可采用劳务外包或劳务派遣等用工方式。确有必要实施其他方式经营的,应当经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学校行业主管部门同意。

  为从源头控制不合格食品流入,湖北要求学校食堂米、面、油、肉类等大宗食品实行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保证购进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学校不得向有食品安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采购食品。

  为给校园饮食安全建起一道防火墙,学校食堂应当做到明厨亮灶,公开食品加工过程。有条件的学校应当开展食品快速检测工作。集中用餐的学校应安排相关负责人陪餐,有条件的学校,可根据家长申请,选择家长代表陪餐。

  根据办法,学校未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明厨亮灶要求,违反食品采购贮存使用、校外供餐管理规定的,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学校未落实陪餐制度等,违规将学校食堂对外承包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2019年中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31.54万亿元 贸易顺差扩大25.4%

成人专/本科在线预报名
报名成功 免费领取招生简章电子资料
成教edu学历顾问

学历考试提醒

项目 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
自考 1、4、7、10月 在线报名
成人高考 10月28、29日 在线报名
远程教育 3月、9月 在线报名